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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事实述评

顺应民意特赦杨佳:血洗上海闸北警暑案评论


杨佳本是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是什么造成他在上海打工就作出建国以来罕见的举动?这种极端做法是否其中也因为隐藏着象施剑翘那样的深仇大恨而无处讲理而造成的?是否在上海遭到过某些官人的肆意欺压?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所希望的,就是杨佳能象施剑翘那样有机会得到公开的审理,让社会各界得知事件的来龙去脉。如果真的有那种冤屈,我呼吁各界也应该象当年那样伸出援手,为杨佳争取特赦!
杨佳

有报道说,杨佳本是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是什么造成他在上海打工就作出建国以来罕见的举动?这种极端做法是否其中也因为隐藏着象施剑翘那样的深仇大恨而无处讲理而造成的?是否在上海遭到过某些官人的肆意欺压?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所希望的,就是杨佳能象施剑翘那样有机会得到公开的审理,让社会各界得知事件的来龙去脉。如果真的有那种冤屈,我呼吁各界也应该象当年那样伸出援手,为杨佳争取特赦!如能特赦,才能在我国法制建设史上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弱者看到希望,使强粮有所畏惧。使特赦不再是战犯、四人帮、贪官等政治人物所特享的。

杀人不一定要偿命,有的时候是被逼无奈而杀人。林冲需要为陆虞侯抵命吗?陆虞侯先做了不义之事陷害林冲在先,死有余辜。谁都同情林冲,陆虞侯虽然被杀,却没人同情它。



当年大军阀孙传芳被施剑翘在佛堂枪杀,此时的孙传芳已经假装信了佛,要改邪归正了,按现在某些人的说法,好象就不能再追究他以前干的坏事了,然而它仍然躲不过正义的子弹。国民政府能做到的,现在为什么做不到?而凶手施剑翘在多次庭审后不仅没有被判处死刑,最后法庭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终被赦免。

那么这究竟是段什么样的故事呢?让我们回忆一下这段历史:


1925 年,直系军阀孙传芳拥兵浙江,伺机向北扩充地盘。10月,孙传芳联络苏、皖、赣、闽几省的直系军阀,以“双十节”检阅为名调集大军,自称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分五路出兵进攻上海,爆发了大规模的奉浙战争。孙传芳很快占领上海、南京。张作霖得知失败的消息后,立即任命施从滨为安徽省善后督办,张宗昌为江苏省善后督办。施从滨刚刚开进蚌埠,就遭到谢鸿勋师和卢香亭师两路大军的夹攻。施从滨部本来就有一部分老弱残兵,再加上施从滨长期拖欠军饷不发,士兵毫无斗志,一遇敌军夹攻就纷纷溃逃,蚌埠很快被孙军占领。没过多久,施从滨和他的随从也被随后赶来的孙军俘虏。


施从滨被押解到孙军的总司令部,作为军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进门后反而先向躺在烟床上的孙传芳行了一个军礼,孙传芳动也没动,面对已经70多岁,须发皆白的施从滨,皮笑肉不笑地说:“施老,你好,你不是来当安徽督办吗?你马上去上任吧!”说完,却暗中下令将施从滨拉出斩首,并将施的头颅悬挂在蚌埠火车站示众多日。若是施从滨是在战场上被打死,也无可非议,但已经主动投降却被处决,绝不能被人们接受。

施从滨被杀后,全家悲痛欲绝,特别是他的女儿、20岁的施剑翘更是异常悲愤,立志要为父亲报仇。但孙传芳作为名震一方的大军阀,周围保安林立,施剑翘根本无从下手。十年后,孙在军阀混战中去偷袭在南京蒋介石、何应钦的军队,本来局势占优,且准备充分,但老天爷似乎要灭他。竟然被何应钦以仓促组织起来的少数军队在浦口以少胜多,成为何此生唯一的一次胜仗。



孙的主力被歼灭,从此一蹶不振,退到天津。施剑翘听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毅然离开太原前往天津。又是农历的九月十七日,施剑翘一早就来到观音寺为亡父烧纸、念经。之后她偶然从一个和尚口中探听到靳云鹏和孙传芳都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孙传芳还是居士林的理事长。第二天,施剑翘就化名“董慧”,委托一位女居士介绍加入了居士林。此后,施剑翘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孙传芳的身貌、口音、汽车牌号和活动规律等,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他的具体安排:让弟弟将母亲接到南京;购置一台油印机,将早已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遗嘱印制出来,打算在杀死孙传芳后散发;把11月13日定为替父报仇的日子,因为这天是星期三,按照惯例,孙传芳这一天必到居士林听经。


佛堂里已经坐满了听经的居士,孙传芳端坐在中央。施剑翘找了一个靠近炉火的后排座位坐了下来,她快步来到孙传芳身后,还没等周围的人看清来人是谁,便拔出枪来对准孙传芳的耳后,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孙传芳扑倒在地,施剑翘怕他不死,又朝他的脑后和背后连开两枪。佛堂里顿时混乱起来,施剑翘边散发传单边大声说道:“我叫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打死了孙传芳。详细情况都在这传单上写明。我不走,你们可以去报告警察。”传单上写着:“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随后,施剑翘从容地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

第二天,天津、北平、上海各报都以头号字标题刊载了这一消息,全国为之轰动。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件在天津的地方法院审理。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她认为自己杀人必被判死刑,于是做诗道:“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此后,社会各界特别是妇女界,通过电报、邮件等纷纷对施剑翘表示声援,并强烈呼吁国民政府释放或特敕施剑翘。法庭鉴于施剑翘的为父报仇情节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10年。这已是谋杀罪中最低的刑罚,但施剑翘并不服判,她上诉到天津市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接受上诉,改判其有期徒刑7年。施剑翘仍然不服,再上诉到南京全国最高法院。在这期间,冯玉祥、于右任、李烈钧、张继等30位党政要人也向政府吁请。在舆论压力下,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下令将施剑翘特敕。


施剑翘出狱后,发誓要在她的后半生为国家和民族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不久,抗日战争爆发,施剑翘奔波于长沙、重庆等地,为抗日军队筹措慰劳品。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57年为北京市政协委员,1973年病逝,享年68岁。


我们再看昨天轰动全国的“杨佳血洗上海闸北警暑案”,所谓杨佳为偷窃自行一事报复警察之说显然难以令人信服。有报道说,杨佳本是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是什么造成他在上海打工就作出建国以来罕见的举动?这种极端做法是否其中也因为隐藏着象施剑翘那样的深仇大恨而无处讲理而造成的?是否在上海遭到过某些官人的肆意欺压?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所希望的,就是杨佳能象施剑翘那样有机会得到公开的审理,让社会各界得知事件的来龙去脉。如果真的有那种冤屈,我呼吁各界也应该象当年那样伸出援手,为杨佳争取特赦!如能特赦,才能在我国法制建设史上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弱者看到希望,使强粮有所畏惧。使特赦不再是战犯、四人帮、贪官等政治人物所特享的。


只有这样,才能震慑那些躲在“法律”后面为所欲为巧取豪夺仗势欺人的恶人,使恶人知道自己是不可能一手遮天的,自己做恶也是会付出代价的。才能对法律所无效的地方插缺补漏,真正对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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