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20日证实,由于两岸对于明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路线的谈判迟未达成协议,将影响后续作业,北京奥运圣火将不经过台北。
IOC发言人对台湾的中央社表示,IOC一直密切关注北京奥运组织委员会和中华台北奥会的讨论。“根据IOC的瞭解,双方直到目前并未找出解决方案,且由于做好后勤工作所需的时间逐步耗尽,如今(圣火)路线必须不经过中华台北来进行。”
发言人又说,IOC原本期望见到中华台北方面能够参与圣火传递,“但现在认知到由于上述双方未达协议,这将不可能”。
今年4月26日,北京奥组委公布圣火传递路线,包括台北市,但民进党政府却不顾承诺,以所谓“矮化台湾”理由,拒绝奥运圣火入台。其后,民进党政府对圣火入台的态度反反覆覆,近日更把早有共识的“旗帜”问题,炒作成政治议题。
北京奥组委火炬中心发言人在9月18日出面反驳民进党政府的言论,指出今年2月12日﹐北京奥组委与中华台北奥委会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在北京达成了四点共识﹐但9月初﹐当北京奥组委要求中华台北奥委会再次确认四点共识时﹐台湾有关方面否认了四点共识。
火炬中心发言人指出﹐北京奥组委与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今年2月间﹐就奥运圣火入台传递在北京的协商所达成的四点共识是﹕
一﹑双方承诺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
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北京奥运会一样﹐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
三﹑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一项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活动。中华台北奥委会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进行。
四﹑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举行时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华台北奥委会有义务协调相关方面承诺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旗﹑徽﹑歌。
北京奥组委官员强调﹐3月27日﹐蔡辰威主席来函确认了上述四点共识及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传递赴台路线。北京奥组委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方案报国际奥委会获得批准﹐并于4月26日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