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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杜崇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19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共计2509884元。 杜崇烟生于1962年9月,原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因涉嫌犯罪于2007年12月27日被依法逮捕。据检察机关指控,杜崇烟在担任龙山县县委书记、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和州长期间,自1997年至2007年6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给下属打招呼、召开协调会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在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配偶、胞弟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0万元,其中个人实际收取贿赂19万元。此外,杜崇烟尚有 195.87051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性丑闻致东窗事发 杜崇烟在被捕前,是被湖南省纪委双规的,而其遭双规的导火索是一件在2007年被炒得沸沸沸扬扬的性丑闻----“全国人大代表、地市级州长奸污北大女生”。 《法律与生活》杂志曾在当年以《一位州长的北京一夜》为题报道这一性丑闻事件的始末。该刊的报道如此开头:“穿着白色棉衣的女生走进了宾馆5楼的一个房间,里面有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等着。3小时后,他们打开了房门。2007年1月22日晚上,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文中男子正是杜崇烟,而“女生”叫石瑶,湘西自治州保靖县人,当年21岁的她是北大学生。 杜的儿子和石瑶是北大同学。杜到北京出差时会请儿子及其同学一起吃饭,杜石二人因此认识。认识后,“作为家乡的父母官”,杜对石瑶“非常关心”。杜的第一个“表示”是给他的大学同学----保靖县教育局局长打了招呼,石瑶的母亲由一名普通的教师被提拔到了局机关。之后的“表示”还有送给石瑶一个标价7680元的钻石项坠、一只标价2200元的手表,以及把石瑶的舅舅从保靖县调入吉首市,以及在电话里对石瑶深情款款地唱桑植情歌《马桑树儿挂灯台》等等,这是后话。 回到2007年1月22日,当晚8时许,石瑶应身在北京的杜崇烟之约,来到杜在她学校附近一个宾馆开的房间。按石瑶后来的描述,杜在这个房间里强暴了她。石瑶说,事后杜还盘算着把她发展成情人,但杜失算了----事实上,石瑶当时有一个男友,正是他让杜的设计脱离了轨道。 州长“灭火” 7月10日,杜赴北京开会,次日约见了石瑶。杜送给石一个火凤凰珠宝钻石项坠,标价7680元,一只瑞士美度表,标价 2200元。7月14日,石把杜领到了宾馆房间,陈躲藏在天花板上,对石杜两人摄像。视频显示杜在谈话过程中站起来想拥抱石,石轻轻闪躲,想把杜引到摄像机视野内好拍下杜的脸部。后来石主动把手放在了杜的肩上,再试图让杜转身面对镜头,但此时的杜却没有对石有更多行为。 7月16日,陈宝亮在北京一些大学论坛上抛出一份手写文件影印件----―石在北京大学抬头的信笺上,写下了她被杜强暴的详细过程。后来,北京海淀警方称石家人到北大燕园派出所报案,控诉是被其男友胁迫完成的。 石瑶称,自己曾和陈商量过不要继续将事情闹大,但她此时已经无法控制局面。陈对杜的攻击升级,他得到了杜崇烟妻子的手机号码后,给她发信息,还扬言要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揭露丑闻。6月12日,杜终于忍无可忍,对石粗声发飙,“如果你想活命的话,你就要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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